地址: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法学楼二楼
后勤保障处是于1999年我校实行机关改革后作为上海市8所试点院校之一,率先进行转制后成立的学校的一个机关部门。实行后勤服务甲、乙方分离,甲方为后勤保障处是学校的一个部处机关,乙方为后勤集团,是一个后勤实体,甲乙方为一种契约关系。后勤保障处按照学校要求,制定后勤主要服务项目(饮食、修缮、绿化、物业管理、交通运输等)的年度计划;并由后勤保障处代表学校与后勤集团乙方签订具体的服务合同;考核后勤集团各服务行业的服务满意率,定期检查执行合同情况,随时监控租赁学校资产情况。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,掌握学校后勤硬件设施的基本情况,提出学校后勤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的意见,组合优化后勤资源;对外协调后勤与上级行政部门、地方政府的关系;对内协调学校管理中涉及的后勤服务工作,并负责学校的爱卫办工作;协调红十字会、计划生育、绿化工作。定期听取教学、科研、师生员工对后勤基本服务的需求和意见,为教学、科研上水平,为学校教学改革发展、稳定工作提供后勤保障。
1999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上,李岚清副总理指出:高校后勤社会改革的实质,是要实现我国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重大转变,要改变政府包办高等教育的模式,将本该由社会办的事情交给社会,使学校集中搞好教学、科研,同时为学校的发展腾出空间。
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:打破高校包办后勤的局面,改变高校一家一户自办后勤的模式;沟通社会资源为高校所用的渠道,促使高校后勤部门之间、高校后勤与社会第三产业之间的联合,提高后勤的规模效益;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,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和管好后勤设施;改革高校后勤事业型和福利化的运营机制,引进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、竞争机制和经营理念,进一步调动后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,提高后勤工作的效率,从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。
随着后勤服务企业市场化、专业化、集约化、社会化程度的提高,其选择的面也越来越广。学校在选择后勤服务企业时,不仅仅是只选择一种靠合同法则来维系的商业往来的企业,满足学校师生对后勤的需求,而且会选择一种潜在的、隐含的需求,那就是必须围绕学校培养人才这个中心,满足育人的需要。这也是高校后勤服务所具有的特殊性,也是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区别于其他服务市场的一个明显特征。后勤保障处正是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,不断地探索后勤社会化的新模式,以托管、联办等形式融入学校的后勤保障体系,加强宏观管理、有效监控和协调能力。改进后勤服务经费的拨付办法,提高学校经费的使用质量和效益,实行岗位责任制、事务公开制、首问负责制、失职追究制的考核管理办法,开展优质服务活动,公布服务公约,实行承诺服务。
|